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就“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厂硫化砷渣水热致密化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冶炼厂硫化砷渣水热致密化项目
建设单位: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冶炼路大冶有色冶炼厂厂区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新建硫化砷渣处理系统,处理量为10000吨/年,将冶炼系统产出的硫化砷渣经水热致密化处理,减重50%,减容65%。新增1台单梁起重机,3台高温高压水热反应釜,2台冷却水循环泵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途径
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z2-fJcLIzoGlik5lHptZA(提取码:ZY88)。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第六条。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厂区周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期限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或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建设单位。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冶炼路大冶有色冶炼厂厂区
联系人:万迎中
联系电话:17671683516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截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本公告发布起,公示10个工作日。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