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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时间: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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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现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措施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333日至202339),欢迎公众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人:彭琼     电话:0714-5393984    邮箱:523888116@qq.com

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措施编号

措施内容

完成情况

3-1(2)

对原有水沟进行防渗处理,停用曝气功能,将具有防渗功能的预沉淀池改造为曝气池。

主要实施了以下整改:

一是对原有水沟采用C15混凝土+HDPE防渗膜+C30混凝土+玻璃钢的方式进行防渗防腐处理;二是停用原有水沟曝气功能,取消明沟,在已完成防腐防渗的水沟内敷设Φ1500钢制管道,连通预沉淀池和平流沉淀池;三是强化预沉淀池的曝气功能,原有水沟曝气功能前移至预沉淀池,以确保废水处理效率和效果。

整改措施实施后,消除了原有水沟废水渗漏的环境风险,污水处理站运行稳定,废水总排口稳定达标。

23-2

完成中色大冶冶炼厂废杂铜车间竖炉和阳极炉无组织烟气逸散问题治理。系统排查烟气管路泄漏点、并对泄漏点实施封堵;重点区域增加集气罩;优化排烟系统,更换排烟风机,增加系统烟气收集能力。

主要实施了以下整改:

一是封堵竖炉系统的烟道检修口和阀门检修口,改造阳极炉系统的进料口、扒渣口集气罩,修复圆盘浇铸集汽罩。二是在竖炉加料口、阳极炉放铜口等重点区域增加集气罩。三是优化排烟系统,新增一组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更换了更大风量和更高压头的环境集烟系统和脱硫系统排烟风机,完善紫杂铜车间厂房密封,提升系统烟气收集能力。增加圆盘浇铸集汽管及集汽罩,更换排汽机,增大雾汽收集能力。

整改措施实施后,废杂铜车间工艺烟气、环境烟气和雾汽的收集能力大幅增强,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稳定,相关管控制度有效执行,完成了废杂铜车间竖炉和阳极炉无组织烟气逸散问题的治理。

23-4

加强中色大冶冶炼厂脱硫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尾气SO2稳定达标排放。提高烟气制酸、环境集烟3个尾气排口内控标准,按照排放标准限值的80%设置报警,及时调整生产控制参数,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建立规范化操作制度流程,完善日常设备检查、维护制度,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主要实施了以下整改:

一是制定《环保指标预警控制制度》,提高烟气制酸、环境集烟3个尾气排口内控标准,按照排放标准限值的80%设置报警,及时调整生产控制参数。二是修订完善操作制度流程,完善了三套脱硫系统岗位作业指导书,明确应急措施及相应参数标准,强化职工应急能力。三是完善日常设备检查、维护制度,制定了《环保设施的检查与检修制度》,确保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常态化。

以上整改措施实施后,尾气排放口二氧化硫达标率显著提升,2022年SO2小时均值仅6次超标,与2021年的139次相比,下降了95.86%,尤其是2022年6月以来二氧化硫小时均值0超标,实现了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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