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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时间: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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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现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措施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3日),欢迎公众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人:彭琼     电话:0714-5393984    邮箱:523888116@qq.com

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措施编号

 

 

措施内容

 

 

完成情况

 

 

7-4(1)

 

 

中色大冶老机修廉租房防护距离不足问题通过居民搬迁解决,完成居民搬迁。

 

 

1.中色大冶于8月26日完成了老机修廉租房所有住户的搬迁工作。

2.下陆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1月5日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公示。

 

 

8-1

 

 

立行立改,铸造生产项目立即停产,对厂区内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和去功能化,向下陆区生态环境局、下陆区经信局报备,并在周边社区进行公示。

 

 

1.2021年8月23日,大冶有色机电设备修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项目停产。

2.2021年8月24日,大冶有色机电设备修造有限公司将停产事宜向下陆区生态环境局、下陆区经信局报备,并在周边社区进行了公示。

3.2021年9月8日,大冶有色机电设备修造有限公司对厂区内冲天炉、干燥窑等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对辅助设施进行了停运封存。

 

 

8-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场地污染调查,履行报备手续,完成土地移交。

 

 

1.2020年10月,大冶有色机电设备修造有限公司聘请了湖北同正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土地进行了土壤检测,出具了《大冶有色机电设备修造有限公司贵鑫车间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和《大冶有色机电设备修造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将调查报告交予收储方。

2.2022年6月30日,大冶有色机电设备修造有限公司与收储方签订了“土地移交确认书”,完成土地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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