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2018年5月3日发布的《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3号)以及黄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8月15日下发的《关于印发<黄石市重点企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黄土办〔2018〕50号)等有关要求,我公司冶炼厂(含稀贵车间)已完成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编制工作,现予以公示。
附件:
1.冶炼厂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2021年度)
2.稀贵车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2021年度)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HmzUIh2C1xUf7RL78qMCg
附件提取码: wd95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