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硫酸尾气深度脱硫系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已通过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现拟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硫酸尾气深度脱硫系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详见《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硫酸尾气深度脱硫系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硫酸尾气深度脱硫系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链接
二、公示时间
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28日(2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反馈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吕翔
电话:0714-5392764
电子邮箱:23744394@qq.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长乐山循环经济工业园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厂
附件:
1.《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硫酸尾气深度脱硫系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硫酸尾气深度脱硫系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文件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4RLbvx964CEAOFqIEoUInw
提取码: c9p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