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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色大冶冶炼厂环保升级及全厂生产系统完善(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时间: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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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中色大冶冶炼厂环保升级及全厂生产系统完善(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色大冶冶炼厂环保升级及全厂生产系统完善(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拟建地点:黄石市下陆区长乐山工业园

项目概况:对现有入炉原料结构进行优化,减少铜精矿的用量,在吹炼阶段新增粗铜及冷铜,阴极铜产能60万t/a不变。对冶炼烟气制酸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停用硫酸四系,对硫酸三系并进行升级改造,在现有二转二吸工艺增加预转化工序,提高制酸设备生产效率;对现有污酸处理工艺进行改造,增加气液强化硫化除砷工序,减少污酸处理过程产生的危废渣量。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网络连接为:http://hp.cseti.com.cn/?p=103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至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长乐山工业园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为:http://hp.cseti.com.cn/?p=103

    点击上述网络链接后,可在网页上直接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提交意见;或在该网页上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空白表格,填写后通过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及意见收集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6日(10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反馈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彭工

    电话:07145393984

    邮编:435000

    联系地址:黄石市下陆区长乐山工业园

    七、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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